适应新常态 把握新机遇
努力开创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新局面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党组书记 丁式江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全国城市规划建设工作会议、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委六届六次、七次全会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4年工作情况,部署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一会,王路副省长还将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领会,抓好落实。
一、2014年工作回顾
刚刚过去的2014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在省直各部门和各市县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任务目标,团结奋进,锐意改革,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省委、省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这些工作主要体现在下面“六个坚持”:
(一)坚持以保增长为中心,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严峻挑战,我厅及时出台对应措施,千方百计抓促销,积极引导房地产转型发展,提升品质,实现了“投资保持增长,销售基本持平”的目标。2014年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1431.7亿元,同比增长19.6%;商品房销售面积1003.97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5.7%,其中纯商品房销售面积约910.06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7%;商品房销售金额935.2亿元,同比下降9.4%;销售均价9315元/平方米,同比增长7.5%。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取得这样的业绩实属不易。
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方面,我们会同相关部门和市县早谋划、早部署,抓落实,提前完成了任务。截至12月底,全省开工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3.58万套,占计划的102.4%,其中棚户区改造开工2.74万套,占年计划的100. %;基本建成城镇保障性住房3.02万套,占年初计划任务的120.8%;已分配入住2.94万套。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开工2.88万套,占年度计划的125.2%;建成2.58万户,占计划的111.9%。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指标稳步增长,全年全省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人数85.6万人,累计缴存399.7亿元,累计发放个人贷款190.1亿元,实现增值收益3. 2亿元,较好地发挥了支持住房建设和需求的作用。
(二)坚持以科学规划为引领,有序推进以特色风情小镇建设为重点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按照省委“科学规划年”的要求,积极推进《海南省总体规划》编制,探索省域层面“三规合一”和全省“一盘棋”的空间管控。加快推进市县总体规划第三轮修编,14个市县完成规划成果或纲要编制。编制(修编)完成157个乡镇总规、162个乡镇控规和2368个行政村规划,基本上实现了全省村镇规划全覆盖。组织开展了对陵水、定安等4市县的城乡规划督察。
作为新型城镇化的牵头单位,我厅进一步修改完善《海南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30)》、《海南省新型规划体系》等系列成果。同时,以特色风情小镇建设为突破口,集中力量抓好海口演丰、三亚育才、万宁兴隆3个2014-2015年度省级特色风情小镇建设示范镇,继续抓好海口云龙、文昌龙楼、定安龙门3个2013-2014年度省级特色风情小镇示范建设。在省级试点镇的带动下,各市县积极想方设法推进本地特色风情小镇建设。目前,全省已基本建成19个特色风情小镇,其中琼海市“不砍树、不占田、不拆房、就地城镇化”的做法为我省新型城镇化发展树立了榜样。我们还会同省财政厅安排1.92亿元资金,支持18个省级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目前,全省已基本建成海口三门坡龙鳞村、三亚天涯槟榔村等一大批美丽乡村,并成为海南国际旅游岛乡村游的新亮点。此外,全省传统村落保护也取得新业绩。截止2014年12月,全省共有19个村落入选中国传统村落名录。
(三)坚持依法治理、上下联动,三大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一是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推向纵深。全省建成并投入运营生活垃圾处理设施19座,建成生活垃圾转运站154座、在建14座,全省已有170个乡镇实现垃圾清扫保洁体系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试点已覆盖556个行政村。同时,掀起多次环境卫生整治高潮,为重大节庆和博鳌亚洲论坛年会营造了优美整洁的城乡环境。二是集中抓好房地产市场整治。我们会同银监、税务、工商等部门,对未严格按照规划建设、违规销售等八类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并加快处理历史遗留房产办证难问题。全省全年受理历史遗留房产办证6.13万户、建筑面积644.81万平方米,已发证2.78万户。三是持续抓好违法建筑整治。海口、三亚等市县,集中力量,重拳出击,打违拆违效果明显,全省全年拆除违法建筑250万平方米。
(四)坚持创新管理,科技引领,建筑业发展水平明显提高。一是加强法制建设,出台了《海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评标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编制了《海南省城乡建设抗震减灾发展规划纲要》等。二是强化执法检查和行业监管,积极部署“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落实“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保障性安居工程为重点开展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大巡查,召开现场观摩会以点带面推进工地现场标准化,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测预防,两次强台风期间全省2000多个项目施工现场实现零伤亡。加强对建筑业企业和人员的市场监管和诚信管理,对全省建筑防水、建筑工地消防、招标代理机构、勘察设计单位以及造价咨询企业等展开执法检查,全年共查处建设工程违法违规企业222家、注册执业人员31人。三是积极推进房屋建筑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建设。目前,全省施工图审查工作已实现从接收图纸到合格证发放的网上监管。发布实施《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检测数据接口标准》,在6个市县30个在建项目工地进行全过程监管试运行,并对接住建部中央数据库,可以实现项目、企业、人员的双向查询。四是全面推进建筑新技术应用。加强绿色住宅建筑、住宅建筑设备和智能化、高层住宅抗震防风减灾等建筑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全省新增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4个、应用面积28.89万平方米;新增强制推广绿色建筑项目24个、应用面积131.31万平方米。
2014年前三季度,全省建筑业增加值为264.9亿元,同比增长10.1%,高于全国平均增幅5个百分比。在建筑业快速增长的同时,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保持总体平稳态势,连续四年被省政府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36项工法被评为省级或国家级工法, 25个项目被评为“绿岛杯”省优工程,2个项目入选2014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
(五)坚持发挥职能优势,全力以赴做好抗风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面对几十年未遇的超强台风袭击,全省住建系统经受住了大检阅和大考验:我们在第一时间奔赴受灾最严重的文昌翁田镇进行道路清障、建筑物排查,并及时组织230多人的专业队伍深入村庄,全力做好灾区灾后房屋质量安全评估,以及对桥梁、管网、燃气、在建工地进行检测和排查,防止造成次生灾害。文昌、海口等重灾市县的住建系统干部职工,自带干粮和药品连续奋战在救灾抢险第一线;屯昌、临高、陵水、定安、澄迈等市县还派出专业设备和人员,积极支援海口清障。在自身受灾的情况下,全省住建系统捐款超过1亿元,随后又向文昌灾区大学生捐款超过200万元,并调配近2亿元住房公积金资金,用于保障重灾区缴存职工集中办理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同时,我们迅速出台一系列灾后重建指导性文件,开展灾后村庄重建规划编制、灾民自建住房方案设计、农村工匠培训等。截至年底,灾后民房重建已开工45618户、竣工44191户,总体上能够按照省政府确定的时间节点全面完成任务。
(六)坚持教育和管理相结合,党风廉政和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加强。一是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和政风行风建设。全系统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的二十条规定,以问题为导向,立行立改。厅机关率先清理调整办公用房,压缩各项支出,去年厅机关“三公”经费支出113.41万元,同比降低32.7%。全系统认真落实党风廉政“两个责任”,深入开展庸懒散奢贪和“不干事、不担事”专项整治活动,对照上级机关提出的和我厅自查的问题一一进行整改。并以此为契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或下放3项行政审批事项,推进审批服务提速提效,审批服务提前办结率达96.8%,按时办结率100%。厅机关连续三年被省直机关工委评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系统内涌现出全国文明单位、省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和优秀共产党员等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二是着力抓好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启动了第四期建设规划人才智力扶持中西部市县计划。从厅机关和海口、三亚以及中西部11个市县住建部门选派31名干部交叉挂职和跟班学习。抓好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举办各类培训班133期,培训人员20000余人次,为2200名鉴定合格的建筑工人发放了技能岗位证书。
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省委省政府坚强有力的领导;得益于各市县党委政府、省直相关厅局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得益于全省住建系统广大干部呕心沥血,锐意进取,勤奋工作。在此,我代表厅党组,向上述单位和同志们表示衷心感谢,并对志宏同志为海南做出的贡献表达特别的敬意。
同时,也应该清醒地看到,我们工作中还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比如,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房地产业占全省经济比重偏大、商品房保有量较大,销售任务重;部分保障性住房配套设施滞后,分配入住率不高,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难,进度缓慢;城市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农村生活垃圾清运率低,脏乱差现象仍很突出。干部的能力和作风与形势发展对我们的要求还有差距。对此,我们要引起高度重视,并尽快加以解决。
二、2015年的工作任务
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和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谋划“十三五”长远发展的重要一年,做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意义重大。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统筹城乡规划、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建筑业竞争力,精心谋划,突出重点,努力开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新局面。主要做好“七个推进”:
(一)扎实推进城乡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管控作用。当前的重点是要做好规划的完善、补缺、对接和实施。一是要加快规划的编制和修编。编制完成全省住建事业“十三五”规划和《海南省总体规划》,基本完成第三轮市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基本完成全省村镇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努力提高村庄规划的整体水平,增强村庄规划的可操作性。全力协调推进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木栏湾滨海新城等重点旅游度假区、产业园区的规划编制,服务好重点项目建设;主动做好和国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各类规划的衔接,推进海口、澄迈和陵水三个市县多规合一试点。我这里要强调的是,规划的编制和修编,一定要由政府来主导,最大程度体现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开展城市设计,加强城乡风貌管控。完成《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规规章的修订。编制好海南省城市设计技术导则,推动从城市整体层面到重点区域、地段的城市设计。特别是对海口、三亚、琼海等城市进行城市景观设计。三是加强规划的实施。规划讲严肃性、权威性,严肃性建立在科学性之上,我们强调一张蓝图干到底,一个市县一张图,就是强调规划的执行。今年我们将开展对琼中等3个市县的城乡规划督察,加大规划执法力度,曝光一批违反城乡规划的典型案例。同时要充分发挥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的作用,真正把规划工作落到实处。
(二)扎实推进房地产业平稳发展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住房供应体系。省委、省政府及住建部都非常关心海南房地产发展,消化存量,优化增量,确保房地产市场稳定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
首先,要继续保持房地产市场的稳定。2015年全省房地产市场仍处于调整期,我们一是要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和分析,指导市县、企业分类施策。二是加大宣传促销力度。要突出长寿、生态、健康等比较优势,继续深化“百城百网百台”海南整体形象宣传效果。省里计划组织开展3场岛外房地产促销活动,各市县也要借助各种平台加大促销力度,进一步消化存量。三是继续引导房地产业调整结构。按照省政府“一升一降一优”的要求,增加经营性房地产开发,降低纯商品住房比例,优化房地产空间布局,并抓紧研究出台产权式酒店管理暂行办法。
其次,要着力抓好以棚户区改造为重点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2015年全省拟计划开工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3.63万户,其中棚户区改造3.29万户,计划基本建成各类城镇保障性住房1.64万套。一是要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各市县要抓紧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尽早落实土地、配套资金等,对具备条件的项目集中力量予以推进;各市县要研究明确货币补偿安置标准和比例的办法,积极推行货币补偿安置。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回购商品房作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房源。二是加强分配和后续管理。对已竣工的保障房项目,要加快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尽快配租配售,加快分配入住。三是按时间节点要求,圆满完成1.3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农村危房改造要考虑规划和抗震要求,提高农房质量。四是全力推进公积金归集扩面,做好儋州保障房试点项目资金管理工作,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一步简化提取手续,支持中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
(三)扎实推进以特色风情小镇建设为突破口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第一,高水平打造一批特色风情小镇。按照罗书记“十句话”的要求,统筹规划特色风情小镇建设。全力支持和指导儋州市兰洋镇和中和镇开展国家级建制镇示范试点。今后省里每年将集中资金,重点支持有条件的市县打造1-2个多业态、高水准的省级特色风情小镇。各市县每年至少也要打造1个市县级特色风情小镇。第二,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启动城市桥梁和地下管线全面普查,集中梳理城市基础设施和地下管线建设管理中存在的底数不清,盲目开挖等问题。省厅将全力支持海口市争取列入国家首批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城市,支持有条件的市县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各级政府要健全资金投入机制,在农村地区加大水、电、路、垃圾处理和排污排涝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并与城镇基础设施连成网络,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二是破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难题,激发市场潜力和活力,探索建立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开展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试点示范,指导和督促尚未建立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的市县加快建设步伐。
今年将召开全国城市建设工作会议,我们要做好准备,适时召开全省相关会议,全面动员和部署新型城镇化工作。
(四)扎实推进五项专项治理,提升国际旅游岛的良好形象。第一,继续抓好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治理。按照治理工程质量“两年行动”的方案要求,督促建设工程项目六方责任主体负责人签订授权书和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建设和施工单位必须严格履行工程建设法定程序,健全工程质量监督和监理机制,加快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建筑施工“防坍塌、防坠落”、深基坑工程、脚手架和高支模、建筑起重机械、高处作业等方面。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注重问责,注重处罚,形成不敢违法违规、不想违法违规的局面。第二,抓好城市洁净工程。清洁的环境,是人民群众的期盼,是现代文明的标志。各市县在取得已有成效的基础上,要继续下大力气治理摊点乱摆、车辆乱停、垃圾乱扔、广告乱贴、工地乱象等“五乱”,力争形成“五入”:摊点入市,车辆入场,垃圾入桶,广告入栏,工地入围。突出抓好春节、博鳌亚洲论坛等重要节庆、会议期间的环境卫生服务保障工作,严格落实环卫片区责任,认真落实定期督查、通报、约谈、考核等制度。第三,抓好房地产市场治理。各市县要按照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部署和要求,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消除一房多卖、虚假宣传、擅改规划、销售面积不实、未取得预售许可提前销售、逾期不办理房产证等乱象,进一步规范全省房地产市场秩序。第四,继续整治违法建筑。各市县要从源头抓起,将违法建筑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现有违法建筑的清除力度,做到依法拆违,文明拆违,努力实现违法建筑零增长。第五,开展“清洁家园”行动,突出抓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是一项民生工程,是实现美丽乡村建设目标的重要内容。中央和省里都非常重视,习总书记对农村的建设问题有过很多的指示和批示,去年11月18日住建部专门开了电视电话会议,部署5年治理目标;省政府也早在2013年下发了《海南省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开展3年整治行动;厅里已制定了落实措施加强督促指导,目前正在编制《全省农村垃圾清扫保洁收运体系规划》,这次会议还将和市县签订责任书。各市县一定要高度重视,抓好落实。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省、部都明确了县(市)政府是本辖区内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主体,党委政府要把这项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通盘考虑,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推动。二是要加大整治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引导。要通过舆论引导,道德教化,典型示范,把村民的积极性调动起来,让他们养成自觉爱护环境、自觉对垃圾进行分类减量、自觉缴纳保洁费用的良好习惯。三是要加大投入,建立多层级多元化的经费保障机制。省政府今年将继续安排资金用于乡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各市县政府要根据整治任务将农村垃圾处理、绿化、道路、公共照明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环境卫生作业机构人员工资、作业设施设备购置维护等经费列入本市县年度财政预算,确保环境综合整治经费到位。四是要建立层级监督检查考核机制,实行问责制。按照省政府印发的《海南省环境整治工作考核办法》,省厅将对这项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通报,并启动奖惩和问责机制。各市县政府要将农村卫生整治工作实效纳入干部工作业绩考核范围,进行奖励和处罚,扎实把农村垃圾整治工作抓紧抓好。
(五)扎实推进建筑业转型发展,提升建筑业企业的竞争力。建筑业也是海南的重要支柱产业。下一步,一是要进一步严管建筑市场,规范市场行为,研究制定促进我省建筑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大力开展机构资质动态核查和专项监督检查,完善和推广对企业的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和企业市场行为的量化评分标准,严厉打击违法发包、分包、转包、挂靠、围标、串标等行为,对违规企业和个人列入“黑名单”,加大曝光和惩戒力度。二是针对建筑业“营改增”和工程造价的计价机制改革等问题,有效控制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认真研究引导建筑业企业扎根海南、在海南纳税,主动配合工商、税务等部门做好这项工作。同时要加大对省内建筑企业帮扶力度,从人员素质、技术培训等方面,指导和扶持本省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提高市场竞争力。三是落实好四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配合人社部门、安监部门和工会组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共同做好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工伤保障权益。四是继续抓好海南省房屋建筑全过程信息平台的全面推广应用和《海南省建筑工程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同时推进绿色施工,配合环保部门做好建筑工地扬尘防控工作。
(六)扎实推进绿色建筑行动,不断提高建筑能效。一是编制并实施《海南省绿色建筑发展规划》、《海南省居住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广泛采用通风、遮阳及自然采光等技术,2015年底基本实现新建居住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二是建立健全绿色建筑监管体系,形成有效的体制机制,实现绿色建筑全过程的闭合监管。三是编制绿色生态小区技术导则及评价管理办法,开展绿色生态小区试点示范,支持绿色建材与成套建筑技术生产基地建设,规模化发展绿色建筑。四是积极稳妥推进建筑能耗监测、建筑能效测评,实现建筑能效可监可控,确保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实体工程质量。今年要全面完成新建绿色建筑550万平方米、绿色农房2000套等“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
(七)扎实推进改革创新,加快提升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水平。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年,我们必须加强攻坚取得突破。一是抓好省政府确定由我厅牵头的二项重点改革事项:第一项是新型城镇化试点改革,第二项是推动建筑业生产方式改革,积极推广建筑工业化和住宅产业化。同时配合财政厅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和运营改革。二是进一步简政放权,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层级监管机制,做好下放事项的对接和检查工作,指导市县依法审批,提高效率;积极推进行政审批资质电子化申报和评审。三是抓好住房公积金改革。按照国家部署和要求,依据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理顺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决策、监督、运营、操作等管理法规体系。
三、加强住建系统自身建设的几点要求
我们建设系统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省委、省政府对我们的要求高,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期待也高,我们只有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治理水平和履职能力,才能不辜负党和人民的厚望。这里我提几点要求,主要是“四个加强”。
第一、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学习和培训是提高工作能力和效率的有效手段。我们住建系统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挤出时间主动参加学习和培训。首先,要认真学习习总书记、李克强总理有关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方面的指示、批示精神,学习罗书记、刘省长对海南国际旅游岛规划建设管理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其次是业务知识方面的学习,厅机关业务处室要计划组织好本行业的业务培训;培训中心要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研究和改革,针对住建行业发展的特点和需求,及时调整、优化培训科目和内容,提高服务保障水平,为住建事业提供急需、优质的智力支持。再次是政策法规方面的学习,普法要先从领导和机关开始,使学法、尊法、信法、守法、用法和护法成为干部群众的自觉追求。通过不断地学习,优化我们的知识结构,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履职能力。
第二,加强作风建设,努力服务基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并提出的“三严三实”要求,这是党员干部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我们干部就是要“干”字当头,把工作当事业,视群众如亲人,多下基层调研,以问题为导向,问需问政问计于基层,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要争取说服市县领导的支持。在工作实践中,既要依法行政,守住底线,不碰红线,又要敢于担当,切实帮助基层、企业解决问题。厅里正在建立领导联系点制度,每位厅领导要对口联系几个市县,每年抽出一定的时间去深入开展调研,帮助和指导基层解决实际问题。
第三、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弘扬正能量。如今传媒事业发展日新月异,影响力不可估量,舆论引导搞得好,就会成为促进工作的正能量,反之就是负能量。我们的干部要善于和媒体打交道,要善于借助媒体的力量宣传经验,化解危机,推进工作。对重要领域、重点工作、重要时机,更要充分借助媒体搞好宣传工作。比如,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宣传,引导媒体客观分析市场形势,全面、客观、公正报道房地产市场情况,稳定市场预期。同时,要加强舆情监测,对出现渲染炒作个案,放大局部问题等情况,要多和媒体沟通,及时引导舆论澄清不实报道,避免误谈误判。
第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拒腐防变能力。重点是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一是要落实党要管党的制度。这是中央的要求。住建部门的工作跟经济民生息息相关,责任重、风险高,我们要把推进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结合起来,打造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干部队伍。二是要落实好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要落实经常性的警示教育,做到廉政建设经常讲,反复讲,抓早抓小,常抓不懈。要落实各项廉政制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度约束和监督,突出抓好规划、建设和执法岗位自由裁量权的监督,对问题的苗头要早发现,早提醒,早敲打,防患未然。
同志们,今年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任务目标已明确,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凝聚力量、把握机遇,改革创新,攻坚克难,努力推进全省住房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春节即将来临,借此机会,我代表省住建厅党组,提前向各位拜个早年,并祝全省住建系统的同志们新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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